诉前调解接下来是什么?


诉前调解是在正式立案之前,由法院或其他调解组织对纠纷进行调解的程序,目的是快速、低成本地解决纠纷。当诉前调解结束后,接下来的流程根据调解结果不同而有所区别。 如果诉前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那么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由调解组织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确认后,该调解协议书具有合同效力,双方需要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另一种情况,如果是在法院组织下进行的诉前调解,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经司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要是诉前调解失败,也就是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案件通常会转入正式的立案程序。原告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在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会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庭审理。在开庭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符合这些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