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息保密安全的六个严禁是什么?


公安信息保密安全的“六个严禁”是保障公安信息安全和保密性的重要规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输涉密公安信息。这里的“涉密公安信息”指的是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等需要严格保密的信息。非涉密计算机没有相应的保密防护措施,一旦在上面处理这些信息,很容易导致信息泄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严禁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公安信息。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存在各种安全风险,如黑客攻击、恶意软件感染等。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和处理涉密公安信息,就如同把重要秘密暴露在危险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上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专门用于存储涉密信息的设备,将其在互联网计算机上使用,会使涉密信息面临泄露风险。就好比把装有重要文件的保险柜拿到了公共场所。这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关于涉密载体管理的相关规定。 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可能会导致涉密信息从涉密计算机扩散到非涉密计算机,或者将非涉密计算机上的病毒、恶意软件等引入涉密计算机,破坏涉密信息的安全性。这也是基于对涉密信息严格保护的要求,有相关的保密法规作为支撑。 严禁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这些安全技术程序和管理程序是保障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关键,擅自卸载或修改会削弱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增加信息泄露的风险。依据相关的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对涉密信息系统的任何更改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操作流程。 严禁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网络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防护措施是防止涉密信息在不同网络之间违规传输的屏障,如果不采取防护措施就进行信息交换,必然会导致涉密信息泄露的严重后果。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密信息跨网络传输的严格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