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有哪些?

我想了解一下我国刑法里的附加刑。平时看电视总听到判刑时还有附加刑,可我不太清楚具体都有啥。我就想知道附加刑包含什么内容,它们在实际判罚中是怎么用的,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view-more
  • #附加刑
  • #罚金刑
  • #政治权利
  • #没收财产
  • #驱逐出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它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我国刑法中,附加刑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罚金。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不同于行政罚款,罚款是由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而罚金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例如,在一些经济犯罪中,法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的情况等情节来确定罚金的具体数额。 其次是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这些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刑法》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八条对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适用对象、期限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再者是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以及贪污贿赂罪等。《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最后,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这是一种专门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特殊附加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