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简单来说,就是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例如,故意杀人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对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盗窃行为则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破坏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里强调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才构成犯罪。 其次是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指犯罪行为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只有违反了刑法的行为才可能被认定为犯罪。例如,我国刑法对各种犯罪行为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像诈骗罪、抢劫罪等都有明确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一个行为只有符合刑法中规定的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才会被认定为犯罪。这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最后是应受刑罚惩罚性。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犯罪行为不仅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而且应当受到刑罚的制裁。刑罚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的否定评价和制裁手段,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当一个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时,就应当根据刑法的规定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行为不是犯罪。总之,这三个特征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犯罪行为的基本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