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最本质基本特征是什么?


犯罪的最本质基本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这个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内容。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通俗来讲,就是犯罪行为对我们社会的正常运行、公众的利益和安全等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害。比如说故意杀人行为,它直接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这是对社会秩序和他人基本权利的极大破坏;再比如大规模的金融诈骗,会导致众多受害者财产损失,破坏金融市场的稳定,这些都体现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这一特征,并且强调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从反面突出了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 除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还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刑事违法性是指犯罪行为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只有违反刑法的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例如,普通的民事违约行为,虽然违反了合同约定,但并没有违反刑法,就不构成犯罪。应受刑罚惩罚性则是指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的制裁。刑罚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的制裁手段,它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当一个行为同时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综上所述,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基本特征,它是区分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所在。理解这一特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犯罪行为的本质,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