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三大属性是什么?


犯罪的三大属性分别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它指的是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个人权利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比如,故意杀人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盗窃行为破坏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些行为都对社会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明确了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犯罪的重要依据。 刑事违法性,简单来说就是犯罪行为违反了刑法的规定。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只有当一个行为被刑法明确规定为犯罪时,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犯罪。例如,诈骗罪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有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只有符合该条文规定的行为,才构成诈骗罪。 应受刑罚惩罚性是指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罚的制裁。刑罚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制裁措施,它体现了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如果一个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给予刑罚处罚,那么就不能认定为犯罪。比如,一些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可能会被免予刑事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在处罚上有特殊的处理。《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