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全款买房加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他家全款买了房,说要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这样之后,这个房子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知识,想弄清楚加名后在财产权益上到底意味着什么,以后万一有变故房子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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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男方家全款买房后加女方名字,该房屋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名字,从法律角度讲,这相当于男方家将部分房屋产权赠与女方。不动产的相关权利变动需要经过登记才会生效,所以一旦加上名字,女方就拥有了该房屋相应的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这里,加名行为可以看作是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所以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双方对房屋产权有特别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女方只享有一定比例份额,或者约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房屋归属,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特别约定,未明确分配的共同财产视作共同共有,离婚分割时一般各占一半,但实际分割时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 相关概念: 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赠与: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经过登记,不动产相关权利变动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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