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的构罪标准是什么?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推搡中对方受伤了。我很担心自己会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想知道法律上对于故意伤害的构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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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伤害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罪,通俗来讲,就是故意去伤害他人身体,并且让他人身体受到一定程度损伤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要判断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这里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伤害到别人,还积极去实施这个行为;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虽然不是积极追求伤害结果,但是他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伤害,却对这种结果持一种放任的态度。比如说,甲和乙发生争吵,甲明知道用木棍打乙可能会让乙受伤,但还是用木棍打了乙,这就是直接故意。如果甲在人群中推搡乙,他知道可能会导致乙撞到其他人受伤,但还是推了,这就是间接故意。 其次是客观方面,要有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且这个行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后果。伤害后果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会构成犯罪。根据相关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一般要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轻伤又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比如,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就可能构成轻伤。只有当伤害后果达到轻伤标准时,才会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只是造成轻微伤,通常不构成犯罪,可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另外,行为和伤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伤害后果是由行为人的伤害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甲打了乙一拳,乙当时没事,但几天后因为心脏病发作死亡。经过鉴定发现,甲的这一拳并没有对乙的心脏等重要器官造成损伤,乙的死亡是自身心脏病发作导致的,那么甲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甲不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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