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什么样的行为算故意伤害。之前和人起了冲突,不小心把对方弄伤了,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故意伤害,所以想了解下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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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指的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要构成故意伤害,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八种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时才需承担责任。 其次是主观要件。故意伤害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间接故意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导致他人受伤,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然后是客体要件。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即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如果是自伤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军人在战时自伤以逃避军事义务,则可能构成战时自伤罪。 最后是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作为,比如殴打、刀砍等;也可以是不作为,但不作为构成故意伤害需要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比如医生有救助病人的义务,如果故意不履行该义务导致病人身体受到损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同时,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合法行为造成他人身体损害,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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