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我想知道故意伤害罪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有时候在生活中看到一些冲突事件,就会想这是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了。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有没有具体的标准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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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破坏他人生理机能健全的行为。这是一种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里比较常见的罪名。 从犯罪构成方面来看,首先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这个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要是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就得负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就是说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让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不管最后造成的伤害程度如何,都在其主观故意范围内。 犯罪客体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身体权就是自然人保持自己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完整的人格权。 客观方面就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个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像拳打脚踢、刀砍枪击这样的积极行为,也可能是像保姆对儿童不管不顾,导致其受伤这种消极的不作为。不管是直接干的还是间接造成的,只要是故意让他人身体健康受损,就可能构成此罪。但要是因为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伤害到别人身体,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要是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重伤”,按照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情况。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轻伤、重伤等具体情形也有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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