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罪是如何定义的?
我最近遇到一件事,有人和别人起冲突后动手把对方打伤了。我就挺疑惑,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故意伤人罪呢?想具体了解一下故意伤人罪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是只要动手伤人就算吗,还是有其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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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表述是故意伤害罪,它指的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说,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理状态。就是说,他清楚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还积极主动地去实施这个行为,而不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意外导致他人受伤。比如,两个人吵架,一方故意拿起棍子去打另一方,这就是明显的故意心态。 其次,从侵害的客体来讲,该行为直接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对他人的身体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这里的伤害包括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像打破皮肤、骨折;也包括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生理功能,比如打伤眼睛影响视力等。 再者,从客观行为上,要有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具体举动。而且这个行为是法律明确不允许的。比如常见的拳打脚踢、使用凶器伤害他人等行为。 在年龄方面,一般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会构成犯罪。不过,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根据伤害程度不同,量刑也有所不同。总之,认定故意伤害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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