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人强制措施是什么意思?


对犯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人继续危害社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等,而对其采取的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这些措施是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人常用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拘传是司法机关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它是强制措施中最轻的一种,通常适用于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况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监视居住则是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某些特定情形时适用,比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等。 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情况。 逮捕是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方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这些强制措施的目的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它可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人干扰司法程序、毁灭证据或者再次犯罪。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性,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法律也对这些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程序等作出了严格规定,以保障犯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