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无效的劳动合同?

我最近找工作签合同,心里一直不踏实,就怕签了无效合同。我想知道到底什么样的合同算无效的劳动合同呢?比如合同里有不合理的条款,或者签合同的时候有隐瞒欺骗情况,这些算无效合同吗?我想了解清楚,避免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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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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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劳动合同,指的是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因为它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从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简单来说,就是这份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双方不能依据它来主张权利和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首先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比如,用人单位故意夸大工作待遇,让劳动者误以为能获得很高的收入而签订合同,这就是欺诈行为;或者用人单位以威胁劳动者生命安全等方式,强迫劳动者签订合同,这就属于胁迫手段。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合同应该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如果一方是在被欺骗、被威胁的情况下签的,那就违背了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其次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像有些用人单位在合同里规定,“工伤概不负责”,这就明显是免除了自己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应承担的法定责任,排除了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的权利,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保障劳动者安全和在工伤时给予赔偿的责任,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合同条款来逃避这些责任。 最后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例如,某些行业有法定的最低工作年龄限制,如果用人单位与未达到该年龄的未成年人签订劳动合同,就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因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必须遵守的,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合同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也就是说,即便合同无效,但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不能免费使用劳动力,还是要支付相应报酬的。而且,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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