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的行为?


在法律领域,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的行为,是指行政机关等在作出行政行为等过程中,严重违背了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并且这种违背达到了显而易见、不可忽视的程度。 首先,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步骤可能构成此类情况。比如,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行这些告知义务,就直接作出处罚决定,这就是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因为这些步骤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处罚决定公正合理的重要环节,缺少这些步骤,会使当事人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行为就属于重大且明显地违反法定程序。 其次,超越法定步骤顺序也可能构成。以行政许可为例,《行政许可法》规定了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一系列严格的步骤顺序。如果行政机关在申请人尚未提交完整申请材料时就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或者在未经过受理环节就直接进入审查程序,这就打乱了法定的步骤顺序。这种超越顺序的行为破坏了行政许可程序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导致行政许可的作出缺乏正当的程序保障,属于重大且明显的程序违法。 再者,违反法定形式要求同样可能构成。比如,一些行政行为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且要加盖行政机关的公章等。如果行政机关只是口头作出决定,而没有按照法定的书面形式要求进行,那么该行政行为就不符合法定程序。这种违反形式要求的行为,可能会影响行政行为的确定性和公信力,使相对人难以明确行政行为的具体内容和效力,也属于重大且明显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的行为,需要综合考虑该行为对法定程序的违背程度、是否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是否破坏了法律程序的基本价值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