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部刑事强制措施有哪些?

我想了解下公安部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会采取哪些刑事强制措施。我自己可能涉及一个刑事案件,心里很慌,不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就想提前了解清楚公安部常用的刑事强制措施都包括什么,好让自己有个心理准备。
展开 view-more
  • #刑事强制
  • #拘传措施
  •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 #刑事逮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部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会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以及避免其继续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首先是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其次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则是指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拘留也是常用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法定的紧急情形,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等,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确了适用拘留的情形。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最后是逮捕。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