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什么,其订立条件有哪些?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挺长时间了,最近听说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回事。我想知道这到底是个啥合同,啥样的情况才能订立这种合同呢?我也不清楚自己符不符合条件,希望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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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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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非意味着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而是不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样有明确的到期日期。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就可以签订此类合同。这种协商一致的方式给予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定的自主性,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来决定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一些用人单位为了留住优秀人才,会主动与劳动者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里强调的是“连续工作”,即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满十年。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长期工作后的权益,使他们能够获得更稳定的工作保障。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从2015年工作到2025年,中间没有中断过,那么在劳动合同续订时,他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种情况主要是考虑到国有企业改制等特殊背景下,保障老员工的权益。例如,在国有企业改制时,老张已经在单位连续工作了12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只有8年,那么他就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在工作中没有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那么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小王与公司先后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期间他工作表现良好,没有出现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当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他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小赵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但公司一直没有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工作满一年的当日起,就视为小赵与公司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工作保障,同时也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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