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过错推定的原则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高空坠物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首先推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存在过错,除非其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给予补偿 。通俗来讲,就是只要发生了高空坠物伤人或造成损失的情况,住在建筑物里那些有可能扔东西或者物品从其所在位置掉落的人,都得先证明自己和这事没关系,要是证明不了就得承担一定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这一原则的意义在于,在很多高空坠物案件中,要找到真正的侵权人往往比较困难。通过过错推定原则,让可能的责任人去自证清白,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使建筑物使用人更加注意自身行为,减少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同时,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而且发生这种情况时,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也是和高空坠物过错推定相关的规定。 相关概念: 过错推定原则: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原则,先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要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然就要承担责任。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指那些所在位置有可能导致物品掉落伤人的建筑物内的住户或使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