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到底是怎么回事。在处理财产问题时,不知道这两种制度有啥区别,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应用它们。想了解下这两种财产制度的具体含义和相关规定,以便在实际生活中能更好地处理财产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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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是我国夫妻财产制的两种重要形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法定财产制,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法律直接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定财产制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财产制度,适用于大多数没有对财产进行特别约定的夫妻。 约定财产制则是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作出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制度给予了夫妻双方很大的自由空间,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安排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特殊的财产需求或规划,就可以通过约定财产制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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