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进项超了税务局专管员有责任吗?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最近发现进项超了。我就想知道,出现这种情况,税务局专管员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啊?我不太清楚在这个事情上专管员有没有监管义务,也不知道如果有问题,他们该负怎样的责任,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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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小规模纳税人进项超了税务局专管员是否有责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这里的会计核算不健全,是说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我国税收相关规定,其增值税的计算方式与一般纳税人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并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理论上不存在进项抵扣的情况,进项超了这种表述可能是理解有误,或者是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关于税务局专管员的职责,他们主要负责对企业进行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日常监管等工作。但是,纳税人有如实申报纳税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自身有义务准确了解和遵守税收法规,正确进行税务处理。如果因为自身疏忽或者故意违规导致所谓的“进项超了”,主要责任在于纳税人。税务局专管员虽然有一定的监管职责,但不能替代纳税人的申报义务。只有在专管员存在明显的失职行为,比如未按照规定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对纳税人的申报错误未及时提醒等情况下,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种责任的认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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