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工作一个星期是否可以辞职?
我刚入职一个新公司,才工作了一个星期,现在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我,心里就不想干了。我就想问问,在这种刚工作一个星期的情况下,我能不能辞职呀?会不会有啥不好的影响或者要承担啥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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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刚工作一个星期是可以辞职的,但不同的用工形式下,辞职的要求和程序有所不同。 首先,对于全日制劳动关系,如果您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刚工作一个星期通常还处于试用期,所以您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离职。若未在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能够解除劳动合同。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同时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 其次,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您从事的是非全日制工作,刚工作一个星期不想干了,随时告知单位就可以离职。 不过,无论哪种情况,在辞职时最好做好工作交接,这既是职业素养的体现,也可以避免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有利于保障您自身的权益,比如顺利拿到应得的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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