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一个月班很想辞职,应该怎么办?
我现在上班才一个月,但真的不想继续干下去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辞职,辞职的话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比如要承担赔偿责任之类的。另外,具体的辞职流程是怎样的,我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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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刚上班一个月想辞职时,需要分情况来看具体的处理方式。 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还在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一个阶段。一般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通知最好是以书面形式进行,比如提交辞职信等,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例如,你可以在提交辞职信后的第三天离职。 如果你已经过了试用期,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三十日是给用人单位一个准备和调整的时间,以便他们安排人员接替你的工作等。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也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提前离职。如果协商成功,双方可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明确离职的时间、工资结算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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