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个多月没签合同,不想干了能直接走吗?
我在现在这个单位上班一个多月了,但是一直没签合同。现在我不想继续干下去了,心里挺纠结的,不知道能不能直接离开。我就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直接走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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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一个多月没签合同,不想干了一般不能直接走。 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你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双方就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约定。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具体来说,如果你还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给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避免因员工突然离职而给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若你不按照规定直接离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例如因你的突然离开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给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等,单位有权要求你进行相应的赔偿。所以,在离职时,建议你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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