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第一天就不想干了该怎么办?
我今天刚入职一家公司,但是到了之后发现实际情况和面试时说的差别很大,工作环境、内容都不是我想要的,我现在就不想干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直接走会不会有什么后果?要办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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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入职第一天就不想继续工作时,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处理。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入职第一天可能还处于试用期起始阶段,但从法律关系确立的角度,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不过在很多情况下,入职第一天可能还未正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的录用意向也构成了一定的劳动关系事实。 从操作流程来讲,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应当尽量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可以是辞职信、离职申请等,明确表达自己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和时间。这样做是为了留下书面证据,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若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建议口头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人力资源部门,说明自己不想继续工作的原因。 从诚信和职业素养方面考虑,即使只工作了一天,也应该对用人单位保持起码的尊重和诚信。清晰、诚实地说明自己不想继续工作的原因,比如发现工作内容与预期不符、个人职业规划有变动等。这样既可以维护自己的职业形象,也有助于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关于工作交接,虽然只工作了一天可能涉及的工作交接内容不多,但仍应将自己知晓的相关信息、资料等告知用人单位。比如是否领取了办公用品、是否了解了一些内部系统的使用等情况,都应如实反馈。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比如填写离职申请表、归还工作证件等,应积极配合办理。 总之,入职第一天就不想干了,要依据法律规定,以恰当的方式和态度处理好离职事宜,维护好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展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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