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合同第一天可以不干了吗
我刚和公司签了合同,可才过一天就发现这份工作实在不适合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能不能直接不干了。也担心直接走会有什么麻烦,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看,到底可不可以不干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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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刚签合同第一天劳动者是可以决定不干的。劳动者享有自由择业的权利,在合同尚未全面履行且未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前提下,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能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顺利不干了,当天就能解除劳动关系 。 要是用人单位不同意,而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已经过了试用期,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的程序来,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因为劳动者突然离职,导致工作交接出现问题,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等,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服务期、保密、竞业限制等特殊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可能还需支付违约金。所以,刚签合同第一天虽可以不干,但一定要谨慎处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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