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常见情形有哪些?
我有个朋友最近因为生意周转需要资金,就伪造了自己的房产证明和收入流水向银行申请了50万元贷款。现在他还不上钱,银行已经开始催收,并且提到要报警。我想了解一下,像他这种情况是否会构成贷款诈骗罪?另外,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具体是多少金额?常见的行为表现还有哪些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法律解答,帮我判断朋友的处境。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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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或者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常见的行为表现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如你朋友伪造的房产证明、收入流水);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如改变贷款用途后挥霍、转移资金等)。
针对你朋友的情况,首先需要判断他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他一开始就没有还款的打算,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仍伪造材料贷款,那么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建议他尽快主动与银行沟通,说明情况并尝试协商还款方案,如分期还款或延长还款期限。同时,应立即停止任何欺骗行为,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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