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马上要结婚了,男方在婚前全款买了一套婚房。最近我和男方聊到房产的事情,心里就有点疑惑,万一以后婚姻出现问题,这套房子我有没有份呢?想弄清楚这种婚前男方全款买的婚房,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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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婚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这套婚房是男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好的,且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讲,它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使该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男方在婚前购房,却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行为通常会被视作对女方的赠予,此时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要是婚后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该婚房为共同财产,那么它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面临离婚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时,夫妻双方应先达成清晰明确的协议规划;万一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给人民法院,并遵循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照顾子女、女性及无辜一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最终裁决,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所规定的。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拥有的财产,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特定原因(如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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