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有哪几种情形?
最近在研究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对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不太清楚。想知道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到底哪些情况会被认定婚姻无效呢?是和年龄、亲属关系这些有关吗?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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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婚姻无效有以下几种情形:
首先是重婚。重婚就是一个人在前一段婚姻关系还没解除的情况下,又和其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咱们国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不管有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重婚就已经构成了。还有一种事实重婚,就是前一段婚姻没结束,又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即便没办结婚登记手续,这也属于重婚。重婚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婚姻制度里的一夫一妻原则。
其次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里面是包括第三代的,像表兄妹之间就是不允许结婚的。这主要是从遗传和伦理等多方面考虑,近亲结婚可能会给后代带来一些健康风险等问题 。
最后是未到法定婚龄。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是没达到这个年龄就结婚,那婚姻关系是无效的。不过呢,如果后来双方都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是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去补办结婚登记的。
另外,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承认,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先由当事人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而且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