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十一号最高检检察建议是什么?


最高检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 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于2018年10月向教育部发出的,主要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其健康成长的规定。通过发出一号检察建议,推动了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和减少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二号检察建议是2019年2月针对监狱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司法部发出的。它旨在促进监狱严格执法,规范监管活动,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这一建议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这些法律规定了监狱的职责、执法程序和罪犯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检察建议有助于司法行政部门更好地落实这些法律规定。 三号检察建议是2019年6月最高检结合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向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其目的是促进金融监管部门强化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为检察建议提供了依据,推动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四号检察建议于2020年4月发出,针对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送。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物件损害责任等规定,促进相关部门加强窨井盖管理,保障公共安全。 五号检察建议是在2020年7月针对基层检察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推动基层检察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办案质效,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规定的检察院职责和工作要求相契合。 六号检察建议聚焦网络犯罪问题,于2020年11月发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网络犯罪的相关规定,促进相关部门加强网络治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七号检察建议在2021年10月围绕寄递行业安全监管问题,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是其依据,有助于规范寄递行业管理,防止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八号检察建议于2022年2月针对安全生产监管问题向应急管理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为其提供了支撑,推动相关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号检察建议是在2022年6月针对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问题发出的。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促进相关部门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和治理。 十号检察建议在2022年9月针对防范老年人养老诈骗问题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是其依据,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老年人的保护,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十一号检察建议在2023年6月针对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发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促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提升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的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