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有哪些规定?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 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检察建议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再审检察建议,这是针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的建议,目的是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误。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当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等在诉讼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发出此建议要求其改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当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检察机关可以向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社会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建议。 在提出检察建议的程序方面,检察机关应当在经过严格的调查核实之后,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制作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要阐明相关的事实和依据,明确提出具体的建议内容和要求,以及回复期限等。同时,检察建议的提出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建议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对于被建议单位而言,收到检察建议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回复办理情况。如果不采纳检察建议,也需要说明理由和依据。检察机关会对被建议单位的回复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于无正当理由不予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等通报,必要时可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通报同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这样一系列的规定,有力地保障了检察建议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