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女方应该争取哪些利益?

我打算和丈夫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在离婚过程中我作为女方可以争取到什么利益。我和他有共同的房产、存款,还有一个孩子。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能为自己和孩子争取到哪些权益,比如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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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女方可以争取多方面的利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也就是说,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倾向于照顾女方。如果女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女方还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比如女方为了家庭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全身心照顾家庭,那么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女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可以从自己的抚养能力、孩子一直以来的生活环境等方面进行举证,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另外,如果男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因家庭暴力导致女方受伤的医疗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女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给予的赔偿。总之,女方在离婚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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