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哪些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首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在正常上班的时间和地点,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而受伤,比如工厂里的工人在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其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例如,在上班前为了开始工作而准备工具时受伤,或者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时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样认定为工伤。比如商场的保安在制止小偷行窃时被小偷打伤。患职业病的也属于工伤范畴,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像煤矿工人容易患的尘肺病。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认定为工伤。比如销售人员出差去谈业务,在途中遭遇车祸受伤。最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算工伤。不过这里要注意,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比如员工在上班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离世。还有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比如员工在休假期间参与救火行动而受伤。 总之,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