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我最近去医院看病,治疗后身体恢复得不太好,我怀疑是医疗事故,但医院说不属于。我不太清楚到底哪些情况不算医疗事故,想了解一下法律上的规定,看看我这情况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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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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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然而,在实际的医疗过程中,存在一些情形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首先是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简单来说,当患者生命垂危,医生需要立刻采取行动来挽救生命,在这个紧急过程中,可能因为时间紧迫等原因导致了一些不良后果,但这不属于医疗事故。比如,在急诊室里,医生为了抢救心脏骤停的患者,进行心肺复苏时,可能导致患者肋骨骨折,但这是为了挽救生命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构成医疗事故。 其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每个患者的身体状况都是独特的,有些患者的病情可能比较复杂或者特殊,即使医生按照正常的医疗流程进行治疗,也可能出现意料之外的情况。例如,某些患者对常规药物存在罕见的过敏反应,医生在用药前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过敏测试,但患者仍然出现了严重的过敏症状,这种情况就属于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医学是在不断发展进步的,目前仍然存在很多未知的领域和无法解决的问题。有些疾病的发展和转归是医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比如,某些罕见病,由于其发病率极低,医学研究还不够深入,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可能无法完全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这种情况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在输血过程中,如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了输血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但患者仍然因为输入了带有病原体的血液而感染疾病,只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没有过错,就不属于医疗事故。当然,这需要有严格的证据来证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输血过程中没有过错。 最后,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如果患者或者其家属不配合治疗,不按照医生的嘱咐进行检查、治疗或者服药,从而导致病情恶化或者出现其他不良后果,那么这种情况也不属于医疗事故。例如,患者拒绝进行必要的检查,导致医生无法准确诊断病情,进而影响了治疗效果,这是由于患方的原因造成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 总之,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医学标准来进行。患者和家属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应该理性对待,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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