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交警大队需要出具什么证明?
我家里人遭遇车祸不幸去世了,现在需要处理很多后续事宜,听说交警大队要出具一些证明,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想问下在车祸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交警大队按照规定应该出具哪些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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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交警大队需要出具的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明确了事故中各方的责任划分。通俗来讲,就是确定在这场车祸里,谁该为事故负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份认定书是后续处理赔偿、保险理赔以及可能涉及的刑事诉讼的重要依据。 其次是尸体处理通知书。当车祸导致人员死亡时,交警大队会根据规定出具尸体处理通知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该通知书告知家属尸体处理的相关程序和时间要求。 此外,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证明材料,比如现场勘查笔录、检验鉴定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副本。这些材料虽然不一定是直接的证明文件,但对于家属了解事故详情、进行后续维权等也有重要意义。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交警大队申请查阅、复制这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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