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该怎么定责任?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责任的认定,是一个严谨且重要的过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责任认定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规来确定责任归属。 其次,认定责任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方承担全部责任。例如,一方闯红灯、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这一方通常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在一个路口,一方闯红灯,另一方超速行驶,两方的过错共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划分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这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例如,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有动物窜出导致事故发生,且各方当事人都没有过错行为,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这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例如,一方故意驾车撞向另一方,那么故意的这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 最后,关于责任认定的流程,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现场进行勘查,收集证据,包括行车记录仪、摄像头记录、路况痕迹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等,然后综合这些信息,依据上述标准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