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办理什么证明?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办理哪些证明。我们已经协商好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就想尽快把离婚手续办了。想问下,在协议离婚过程中,需要准备和办理哪些证明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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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来结束婚姻关系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来说,协议离婚需要办理以下证明材料: 首先是身份证件证明。夫妻双方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和家庭关系等情况;身份证则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的法定证件,这两个证件是确定当事人身份的重要依据。 其次是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法定凭证,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结婚证来核实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真实有效。 再者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协议离婚的核心文件,明确了双方在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还需要提供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用于办理离婚登记时贴在相关的表格和证件上。 办理协议离婚时,准备好上述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过冷静期等法定程序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样,双方的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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