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拆方应享受哪些补偿和赔偿呢?
我家房子被强拆了,我心里特别着急,也不知道自己能争取到什么权益。我就想弄清楚,在这种强拆的情况下,我作为被强拆方,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能得到哪些补偿和赔偿啊?我怕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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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遭遇强拆的情况下,被强拆方依法享有相应的补偿和赔偿权益。 首先说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而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则是为了保障被强拆方在房屋被拆后有地方过渡居住以及承担搬迁过程中的费用。如果被强拆的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那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也是合理合法的要求。 再说赔偿,如果强拆行为被认定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里的赔偿范围包括因违法强拆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比如房屋内的家具、电器等物品的损失,需要被强拆方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具体情况。同时,对于因违法强拆导致的一些间接损失,虽然在法律上通常不直接纳入赔偿范围,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些间接损失与违法强拆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也有可能会得到一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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