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构成盗窃罪?
我有点搞不明白盗窃罪的定义。之前听说有人拿了别人东西,有人说算盗窃,有人说不算。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构成盗窃罪呢?我担心自己或者身边人不小心触犯了这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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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通俗来讲,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偷地拿走别人的财物。这里的“非法占有”,意思就是没有经过财物主人的同意,想把东西据为己有。而“偷偷拿走”,指的是采取不被财物主人发现的方式获取财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比如有的地方可能规定盗窃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 “多次盗窃”指的是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这里的“户”主要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入这样的地方盗窃,不管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携带凶器盗窃”,凶器包括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携带这些东西去盗窃,也构成盗窃罪。“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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