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判定为盗窃罪?
我有点搞不清盗窃罪的判定标准。之前在商场看到有人拿了东西没付钱就走,这算盗窃吗?还有朋友在宿舍丢了东西,怀疑是舍友偷的,但又不确定。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会被判定为盗窃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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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要构成盗窃罪,行为人需年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盗窃罪不在此列。 其次,是犯罪的主观方面。盗窃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对财物的所有权,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甲明知乙的手机是乙的合法财产,却出于想要据为己有的目的而将其偷走,甲就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再者,是犯罪的客体。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里的公私财物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例如,商店里的商品、居民家中的财物等都受到法律保护,盗窃这些财物的行为就侵犯了其所有权。 最后,是犯罪的客观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对于“数额较大”,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有不同的标准,一般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是指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同时符合以上这些主客观条件时,才可能被判定为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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