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到期不给是否可以起诉?
我之前和一家公司签了合同,里面约定了质保金,现在质保期都过了,对方却一直拖着不给我质保金。我催了好几次都没用,想知道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们要回这笔钱?
展开


质保金到期不给是可以起诉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质保金。质保金就是在一些商业交易或者工程建设等活动中,一方为了保证另一方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证义务,而从应付的款项中预留的一部分钱。当约定的质保期结束,并且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时,这部分钱就应该归还给缴纳的一方。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一般涉及质保金的都会有书面合同约定质保金的金额、退还条件和时间等内容。同时,《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质保期到了,对方不给质保金,这就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 当遇到质保金到期不给的情况,起诉是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您有合同、质保期已到的证据等,能证明对方应该退还质保金却没退还,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