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盗窃该如何界定?

我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关于财物获取的疑惑情况,不确定是不是算盗窃。有时候看到一些行为,好像是偷偷拿了别人东西,但又不太明确界限。想了解到底从哪些方面来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构成盗窃,希望能得到具体又易懂的解释。
展开 view-more
  • #盗窃界定
  • #盗窃罪
  • #盗窃标准
  • #财物盗窃
  • #法律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盗窃的界定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首先,从法律概念上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通俗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把别人的东西偷偷据为己有。 这里的“非法占有目的”很关键,就是说行为人不是基于合法的理由去拿别人东西。比如,偷偷把邻居家的自行车骑走自己用,这就是有非法占有的想法。 “数额较大”,一般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像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数额标准可能会高一些。 “多次盗窃”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实施盗窃行为。“入户盗窃”就是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像进入别人家里偷东西。“携带凶器盗窃”,就是带着凶器去偷东西,不管有没有用到凶器。“扒窃”通常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比如在公交车上偷别人口袋里的手机。 另外,盗窃的对象既包括像手机、钱包这样的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等无形财物。而且,窃取行为通常具有秘密性,是针对被害人而言的,公共场合被害人不知情的窃取行为也属于盗窃。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不是盗窃。并且窃取是通过平和方式转移财物,如果手段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盗窃罪。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