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算泄露商业秘密?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听说有同事可能把公司一些资料给了竞争对手。我不太清楚到底什么样的行为算泄露商业秘密,是只要把公司资料给别人就算,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呢?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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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简单来说,就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泄露商业秘密,就是将这些原本应该保密的信息透露给了不该知道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也就是说,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对外透露,或者违反保密约定把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告诉别人、让别人使用等情况,都算泄露商业秘密。比如公司员工把客户名单卖给竞争对手,或者离职员工把公司研发的新技术透露给其他企业等。判断是否泄露商业秘密,关键要看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范畴,以及行为人是否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或违反保密规定披露、使用了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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