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公务人员构成什么罪?
我跟一个执法的公务人员起了冲突,当时没控制住情绪动手打了他。我现在特别担心,不知道这种殴打公务人员的行为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什么罪,会有怎样的后果,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殴打公务人员可能涉及多个罪名,具体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判定。 首先是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所说的暴力,就包括殴打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公务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你以殴打等暴力方式阻碍,就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比如警察正在依法进行治安检查,你为了逃避检查而殴打警察,这种情况就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如果殴打行为造成公务人员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那就可能会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殴打公务人员的行为达到重伤、死亡的程度时,就会按照更重的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 此外,若公务人员并非在执行职务期间被殴打,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一般的故意伤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当然,如果伤害程度达到轻伤以上,同样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要依据刑法进行处罚。所以,殴打公务人员的法律后果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