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银行卡取钱属于什么罪?
我在路上捡到了一张银行卡,没忍住去ATM机上试出密码取了钱。现在心里很不安,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算什么,会不会构成犯罪?如果是犯罪,那具体是什么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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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银行卡后取钱的行为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 首先,要理解信用卡诈骗罪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它是指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这里的信用卡,不仅包括我们日常所说的可以透支消费的信用卡,还涵盖了借记卡等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而捡到他人银行卡并取钱的行为,就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这种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认定标准相对清晰。当捡到银行卡并通过一些手段获取密码后进行取款操作,就是未经持卡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银行卡进行交易,以此获取钱财,这明显侵犯了持卡人的财产权益和银行的管理秩序。一般来说,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就达到了信用卡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司法机关就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不小心实施了这种行为,建议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积极退还所取款项,争取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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