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感情纠纷人身威胁恐吓构成什么罪?

我和对象分手了,他一直纠缠我,还对我进行人身威胁恐吓,说要让我不好过。我很害怕,不知道他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算什么罪,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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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胁恐吓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因感情纠纷而实施人身威胁恐吓的情形下,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只是单纯的言语威胁恐吓,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这种行为可能并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即使不构成犯罪,实施威胁恐吓的人也会面临治安处罚。 其次,如果威胁恐吓行为伴随着其他一些情节,就可能构成更严重的犯罪。比如,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恐吓他人,对他人的安全产生危险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恶劣”,一般包括多次进行恐吓,造成他人精神严重受损、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 另外,如果在威胁恐吓过程中,有实施伤害他人身体的预备行为,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预备)。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虽然是预备阶段,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和相应的准备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遇到因感情纠纷被人身威胁恐吓的情况,受害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等,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让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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