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是怎样的?


在山东省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部分。医疗费,就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来确定,花了多少就是多少。误工费,如果受害人有稳定收入,那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依据近三年平均收入来算,要是没有近三年平均收入,就参照同行业标准估算。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要是没有收入或者请了护工,就参照当地护工同等护理级别劳务报酬标准。交通费则是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凭正式票据计算。 造成残疾的情况,除了上述费用,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算法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要是造成人员死亡,除了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丧葬费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且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财产损失赔偿方面,直接损失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得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方面,比如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像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在合理范围内自由裁量确定。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概念: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在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居民不可自由支配的部分,即个人所得税、公积金、养老基金、医疗基金、失业基金等刚性支出后,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 经营净收入: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 财产性收入:像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