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是怎样的?


在浙江省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旨在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 首先是医药费,按照发票来计算,就是实际治疗产生的费用。这是最基本的赔偿项目,治疗花了多少就赔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则是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简单说,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少挣了多少钱,就赔多少钱。 护理费方面,如果是请护工护理,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要是家属护理,就按家属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是对照顾伤者人员的补偿。 营养费的计算标准为20—40元/天×营养期限。营养期限一般根据医生建议确定,这笔钱能帮助受害者身体更好地恢复。 交通费按票据计算,比如打车票、公交车票等,是对受害者因治疗或处理交通事故而产生交通费用的合理补偿。 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20元/天×住院时间的标准计算,用来补贴受害者住院期间吃饭的费用。 物损费,像车辆、衣物、手机等在事故中遭受损失的,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计算。 鉴定费和律师费按票据计算,其中律师费参照《上海律师政府收费指导价》。 残疾赔偿金根据不同年龄和城乡情况计算: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是当地标准×20×伤残系数,农村是当地标准×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是当地标准×年限×系数(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农村是当地标准×年限×系数;75周岁以上,城镇是当地标准×5×系数,农村是当地标准×5×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比如轮椅、假肢等。 丧葬费的赔偿标准为28152元。 相关概念: 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一个系数,用来计算残疾赔偿金等项目,伤残等级越高,系数越大。 受诉法院所在地:就是受理该交通事故案件的法院所在的地区,不同地区经济水平有差异,会影响赔偿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