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恶意找事构成什么罪名?

我遇到个人老是故意针对我,没事就来挑刺、找麻烦,给我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了很大困扰。我想知道这种恶意找事的行为在法律上叫什么罪名,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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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恶意找事可能涉及的罪名主要有寻衅滋事罪等。 首先解释一下寻衅滋事罪,它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用大白话来讲,就是有些人出于一些不正当的目的,故意去招惹别人、破坏公共秩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都有相关的判断标准。比如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等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等情形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除了寻衅滋事罪外,如果恶意找事的行为还涉及到其他情况,也可能触犯别的罪名。比如通过恶意找事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以上后果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具体构成什么罪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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