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管制刀具构成什么罪名?


非法持有管制刀具,可能涉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简单来说,这个罪就是有人违反规定,带着像管制刀具这种能危害公共安全的东西,进入到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里,要是情节严重了,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要构成这个罪,得满足一些条件。首先,行为人得非法带着这些物品;其次,得把这些物品带进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不过呢,如果情节明显轻微,携带数量少,又没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不认为构成犯罪。比如,只是偶尔一次不小心带了一把小的管制刀具进入公交,马上就听从劝告交出来了,也没造成任何不好的影响,这种可能就不构成犯罪。 另外,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管制刀具,还可能构成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日常生活中,如果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要是非法携带这些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概念: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关于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规定,侵害不特定人人身安全,危及公共安全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罪: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