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包含哪些罪名?
我想了解下抢劫罪相关的情况,我不太清楚抢劫罪下面具体都有哪些罪名,感觉这方面法律知识挺复杂的,希望能有人详细给我说说抢劫罪涉及到的罪名有哪些。
展开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这里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抢劫罪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并不存在“抢劫罪下面有其他罪名”这种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抢劫罪作出了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虽然抢劫罪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罪名,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与抢劫罪容易混淆的其他罪名,比如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它和抢劫罪最大的区别在于,抢夺罪一般不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抢劫罪是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被害人反抗从而获取财物。另外,敲诈勒索罪也容易和抢劫罪混淆,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但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和要挟内容一般不具有当场实施的特性,而抢劫罪的暴力、胁迫是当场实施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