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需要什么资料?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当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时,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那么,申请支付令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呢?首先,最重要的是申请书。申请书是启动支付令程序的关键文件,它需要详细载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这里所说的事实,就是你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实际情况,比如你们是因为什么交易、借贷等产生的债务。证据则是能够证明这个事实的材料,常见的有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 其次,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资料必不可少。这些证据就像是你主张权利的“武器”,能有力地支撑你的申请。比如,借条可以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合同能说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债务的产生原因;转账记录则能清晰地显示资金的流向,证明你确实向债务人支付了相应款项。 另外,还需要提供债权人、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对于自然人来说,一般就是身份证复印件,它能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以确定其合法的主体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和申请书的要求。 在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